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戏剧家协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主要任务
中国戏剧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各地区各民族的戏剧家和戏剧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戏剧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对个人及团体会员、戏剧工作者和民间戏剧从业人员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
(二)研究制定戏剧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组织推进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开展戏剧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发挥在行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三)组织召开中国剧协全国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以及中国剧协工作会议。
(四)负责“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和“中国戏剧奖·曹禺剧本奖”的评奖组织工作。
(五)负责会员发展、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以及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发挥其对戏剧工作者的专业引领作用。
(六)负责组织开展戏剧重大主题实践活动,承担协会主办的“中国戏剧节”、“梅花奖艺术团”演出、“中韩日戏剧节(BESETO)”和“中国校园戏剧节”、“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负责管理、审核戏剧艺术中心主办的各类活动。
(七)组织开展与戏剧相关的戏剧评论、宣传、舆情动态的掌握,以及戏剧行业政策研究等。
(八)依法维护会员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开展保护工作.
(九)组织开展戏剧艺术国际交流活动,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戏剧团体和人士的联系与交流。
(十)尊重各民族戏剧的艺术传统和特点,培养少数民族戏剧艺术家,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戏剧艺术的发展。
(十一)负责协会的党务、人事、财务、行政等方面工作。
(十二)代管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主办《中国戏剧》、《剧本》、《中国戏剧年鉴》。
(十三)承担中国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纳入中国戏剧家协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中国戏剧家协会本级和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戏剧家协会2022年度收入总计384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743.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97.59万元。支出总计3840.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39.28万元,结余分配202.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8.42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减少397.40万元,降低9.38%,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拨款降低。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合计274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90万元,占62.74%;上级补助收入120万,占4.37%;其他收入902.17万元,占32.89%;
图2: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273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81万元,占64.32%;项目支出977.47万元,占35.68%。
图3: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戏剧家协会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40.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720.9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9.43万元。支出总计2440.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03.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6.4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减少718.56万元,减少22.74%,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02%。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5.88万元,减少14.23%。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287.98万元,占6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6.55万元,占25.03%;卫生健康支出(类)3.16万元,占0.17%;住房保障支出(类)136.23万元,占7.15%。
图6: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戏剧家协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676.04万元,决算为190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初预算为614.03万元,决算为58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3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352万元,决算为35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352.62万元,决算为28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先动用消化结转资金,当年预算支出相对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59.63万元,决算为2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优先动用消化结转资金,当年预算支出相对较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106.12万元,决算为10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执行中按规定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54.56万元,决算为5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2.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预算批复后,由于疫情原因形成了财政结转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70.87万元,决算为7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17.80万元,决算为1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2%。主要用于依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 号)规定向职工发放提租补贴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2年年初预算为48.41万元,决算为4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22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0.50万元持平,减少100%;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增长0.43万元,减少100%。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原因,减少线下聚集交流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预算数0.50万元减少0.50万元。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等原因,减少线下聚集交流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
九、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指用于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指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
4、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5、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6、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支出。
7、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用于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